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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如何為亡者在七七日內做功德?可做那些功德?
眾生容易起惑造業,種種的惡習小自纖毫,若不加以遏止,便能積集到無量多。
所以在臨命終時,以至於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內,都應該為亡者修福做功德。
修福的方法有-
一、懸黃色旛:可令亡者獲福德,離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求不得、五陰熾盛八苦,不再受六道輪迴的苦果。
二、懸掛傘蓋:供養傘蓋,可以隨心所願,生至十方諸佛淨土。
三、燃燈供佛:照破幽冥,使地獄受苦眾生蒙此光明互得相見,而皆得到休息。
最重要的是,點燈令亡者身在光明之中,可以避開種種的傷害。
而且藉著點燈的功德力量,會讓亡者遠離惡業而轉往淨土。
四、轉讀大乘經典:為亡者祈願,脫離惡道,得生淨土。
五、供養佛菩薩聖像:以種種香華、香油、燈、果等供養聖像,如同佛陀在世一般,功德無量。
六、念佛菩薩名號:一句佛菩薩的名號,傳入臨終人的耳根,將永遠納入心田中,也就是心的根本-阿賴耶識,佛菩薩的名號,藏在阿賴耶識中,終不毀壞,永為成道種子。
七、助印經典,廣為布施,廣做善事,迴向給亡者,離苦得樂,往生淨土。
七七日內不斷為亡者修種種聖因,仰仗三寶無漏的功德,亡者生前所有的罪業,全部都得到銷滅,永遠不墮落三惡道,能超生淨土或得生人間、天上,享受著人天勝妙的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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